张春:应根据风险等级对互联网金融实行差异化监管
发布时间:2016-09-12 浏览次数:5214次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SAIF/高金)执行院长张春教授在出席“2016中国金融创新论坛——供给侧改革视角下的金改新思考”上,从金融学角度分析了互联网金融的竞争优势,同时指出可根据风险层级不同,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


以下根据张春教授现场速记稿整理。

中国互联网金融这两年发展非常快,涌现了许多P2P公司,许多大的互联网公司几乎都在做金融,举一个例子如蚂蚁金服,现在差不多是全牌照,做支付、做银行存款、银行小贷、基金、理财、保险、征信。这个在国外是看不到的。

我们上星期跟中国央行、欧洲央行、美联储联合在我们高金的北京校区开了三天会议,前两天主要讲货币政策协调,最后一天讲中国的互联网金融。我们请了一些中国的互联网金融代表企业负责人来作演讲,介绍中国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目前的做法,并咨询美联储的官员像中国这种做法在美国是不是会准许?美联储波士顿分行行长说应该是不会允许的。因为美国有一个传统,觉得实体经济和金融企业要分开。上世纪30年代以前摩根家族既做实体又做石油、做金融,但美国政府从政治和经济安全角度考虑,硬是将摩根家族的业务拆分开了。现在,虽然美国有一些大的企业很久以来一直想做金融,包括沃尔玛,但其实一直没有得到批准。

中国企业这样做可不可以,互联网企业做金融有什么优势和风险,应该怎么监管? 

我认为互联网企业做金融最主要有两大块优势,一是大平台,二是信息优势,大数据优势。大平台就是固定运营成本,用的人越多,运营成本就被分摊了,边际成本几乎是零。这是一个很大优势。

而从金融方面来讲信息优势更重要。传统银行的贷款、企业支付、结算往往是在存款账户里面实现,银行其实清晰看得到企业的支付结算,同时可以利用这些信息进行风控。而互联网企业,譬如蚂蚁金服,旗下各金融平台获取的信息不少于甚至多于传统银行的信息,从这一点来说,信息优势是很明显的。何况除此之外还有阿里巴巴、淘宝上面的买家和卖家的信息,都看得清清楚楚。如果可以把这些信息有效利用起来,又同时控制风险,给小的商户贷款,提供更好的服务,我觉得很有优势,而且很有影响。

这也是我个人觉得应该允许他们存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这是新的商业模式,超过了传统金融中介例如银行的竞争优势,可以做得更好,尤其在中国,有大量的普通老百姓需要这些金融服务。


风险方面,我认为主要是金融中介风险,银行做这个最大的风险是自然的期限错配,是流动性风险。这也是曾经造成美国次贷危机,包括历史上几乎所有的金融危机一个最重要的因素。这个风险一定要严控,过去几年中国这方面没有控制得很好。还有一个风险就是实体经济和金融结合这么紧,而且这个平台又做得非常大,等于把很多东西都放一个篮子里面,就会形成一个大的风险,这是任何国家都需要考虑的。

想做这个事情,但又有风险,那我们应该怎么做,怎么监管?这里面就需要差异化监管。监管有几种方法,美国不准这一类企业碰金融,或者是碰很少金融,如果你的钱是从银行间市场来的那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要拿老百姓储蓄是不准的。中国现在几家主要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有货币市场基金,有银行存款,这个风险怎么控制?

我个人觉得,如果防火墙设置得很厉害,可能没有必要,大数据的优势也发挥不起来,但是要加强资本充足率,一般银行是10%、12%,这些企业可以增加到15%,尤其是流动性比率、流动覆盖率可以设得比一般银行高。有一些互联网企业业务风险更高,所以监管标准也可以设置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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