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高金(SAIF)江苏校友会成立获批暨章程公示
发布时间:2019-10-09 浏览次数:4491次

为了给在江苏工作、生活的高金校友提供更个性化的学习成长平台,学院和校友总会商定成立江苏校友会。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校友理事会于9月27日批复同意高金(SAIF)江苏校友会成立,成立仪式将于10月19日在南京隆重举行!

热烈祝贺高金(SAIF)江苏校友会成立!预祝高金(SAIF)江苏校友会不断发展壮大,成为高金人又一个成长学习的永续平台!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校友会

江苏校友会章程

(2019年9月27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本会全称为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校友会江苏校友会,简称SAIF江苏校友会。

第二条 设立和取消

1.本会是由SAIF校友、学员自愿组成的非盈利性组织,是SAIF校友会的分支机构,由SAIF校友会理事会审批通过成立。

2.本会在其活动中若出现违法违规、违反《SAIF校友会章程》、损害学院及SAIF校友会利益、损害校友利益或不能体现本会宗旨的行为,SAIF校友会理事会可决定取消本会。

第三条 宗旨

1.增强SAIF校友之间的凝聚力,增强校友对学院的归属感,扩大SAIF在当地的影响力。

2.继承并发扬SAIF的优良传统,促进当地校友的事业发展,致力于扩大该地区的校友规模。

3.整合校友资源,努力成为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SAIF之间联系的纽带,搭建每位校友终生学习、终生受益的平台。

第四条 职能

1.倡导终身学习,充分了解校友及校友组织的学习需求,依托学院的学术资源,积极参与或组织学术研讨培养并传递终身学习理念。

2.增加当地SAIF校友的凝聚力,为当地SAIF校友的事业发展和组织化活动提供平台支持。

3.扩大SAIF在当地的影响力,提升SAIF的品牌价值,配合学院和SAIF校友会在当地的战略规划。

第五条 运行规范

1.在民主、自愿、透明、规范、开放的原则下高度自治。

2.本会运行过程中接受SAIF校友会理事会的监督,通过校友会理事会秘书处向理事会按时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计划、财务报告、会员信息、本会理事会重要决议等文件。

3.本会运行过程中接受SAIF校友会的指导,并严格执行《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校友会LOGO和标识使用规范》。

4.本会重要活动须及时通报校友会理事会秘书处,当涉及以学院名义参与的活动,须事先报学院和SAIF校友会报备或审批。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普通会员

本会会员为个人会员,凡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在读或已毕业的SAIF学员,只要拥护《SAIF校友会章程》和本章程,均可申请参加本会:

1.工作或者居住在江苏地区的校友;

2.籍贯为江苏;

3.业务上与江苏地区有密切往来;

4.在江苏地区有学习、工作经历。

普通会员具有终身会员资格,并有资格担任本会理事会成员。

第七条 荣誉会员

经两名以上理事提名、本会理事会2/3以上多数通过,则授予对本会做出重大贡献者荣誉会员。荣誉会员不具有理事候选人资格。

第八条 会员资格终止

本人书面要求退出或人员去世,会员资格终止。

第三章 理事会

第九条 职责

理事会是本会的领导机构,负责指导本会的活动和发展。职责包括:

1.选举会长,地方校友会会长兼任理事长;

2.聘任荣誉会员、荣誉理事、荣誉会长等;

3.审议本会秘书处的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计划、财务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

4.决定本章程所规定及其它应由本会理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 理事会、理事的任期

1.理事会的成员总人数最多不超过21人。理事会一般设会长一名兼任理事长、理事若干。

2.每届理事会任期二年。理事会成员可连选连任,累计任期不超过三届。

3.为保持理事会的活力,使更多的会员有机会加入理事会为本会服务,每届理事会换届更新理事人数至少达到理事总人数的1/2。

第十一条 理事产生、增补和换届

1.理事由提名委员会遵循民主、公开、开放、自愿原则在本会会员中提名并公示后产生。

2.首届提名委员会由筹备小组兼任。换届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如下:10名理事以上的校友组织理事会,换届领导小组的人数为7人:由校友总会代表2人、校友组织会长1人、校友组织理事代表3人和校友会理事会秘书处代表1人构成。不多于10名理事的校友组织理事会,换届领导小组成员数为5人,由校友总会代表1人、校友组织会长1人、校友组织理事代表2人和校友会理事会秘书处代表1人构成。校友组织理事代表由校友组织理事无记名投票产生,相对多数者即当选。提名委员会的任期与当届理事会相同。

3.理事任期未满但有变动的,或本会人数发生巨大变动且有对本会建设有推动作用的潜在人选、或理事资格被终止后出现理事空缺的,可增补理事。

4.理事增补的候选人由本会提名委员会提出,经校友会理事会秘书处向全体校友公示后产生,公示期为7天。

5.理事会的换届:校友会理事会秘书处在校友会官方微信平台发布换届改选公告,配合新一任理事候选人的推荐和自荐工作。

(1)新一任理事候选人由提名委员会讨论、酝酿产生。采用校友组织推荐、校友本人自荐和提名委员会推荐相结合方式产生。校友组织可以推荐候选人;校友本人自荐应至少有10名校友的签名支持;提名委员会可以推荐候选人。候选人应热心校友工作,乐意为校友服务、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强。

(2)提名委员会经民主协调,与候选人沟通,并充分酝酿后,经过无记名投票,产生理事候选人建议名单。名单应包括候选人的个人简介、公司简介(企业规模、实力、行业排名、盈利情况)、个人近照及提名理由。

(3)在学院校友会官方微信平台及微信会员群公示理事候选人建议名单以及相关信息,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提交提名委员会讨论表决确定。

第十二条 秘书处

1.秘书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可设秘书长、副秘书长、干事等。秘书处负责本会的日常工作。

2.秘书长出席或列席理事会议。

第十三条 理事会运作流程

1.理事会应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由会长(理事长)召集。

2.如任何4名或1/3以上理事联名向会长提议或会长本人提议,会长应在可能的时间内尽快召集会议。特殊情况下理事会可采取电话、视频、微信等电子会议方式,或文件会签形式进行。

3.任何形式的理事会议须有1/2以上理事出席,其决议由到会理事2/3以上通过有效。以文件会签形式形成的决议,须经2/3以上理事签字有效。

4.理事会会议须通知学院和校友会,学院和校友会可以派代表参加,但无投票权。

第四章 经费

第十四条 本会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个人、单位和其他团体的赞助。

第十五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用途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或个人挪用。

第五章 章程生效、解释和修改

第十六条 本章程于2019年9月27日经SAIF校友会理事会审批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章程一般由理事会负责解释,SAIF校友会理事会保留最终解释权。

第十八条 本会实施细则由理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提出,经SAIF校友会理事会批准后生效。


高金(SAIF)江苏校友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名单(12人) 

1.  吴永敏   EMBA 二期

苏州民营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2.  徐朝军   DBA 首期

弘辉集团董事长 

3.  顾益明   EMBA 七期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4.  潘小龙   EMBA 首期

南通燃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5.  赵正红   EMBA 二期

威泰迅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6.  印小伟   DBA 五期

上海展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7.  谈浩   EMBA 二期

海沃机械(中国)有限公司亚洲区总裁 

8.  张治国   DBA 五期

江苏百联广合不动产运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9.  孙天元   EMBA 十期

深圳乐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10.  赵国满   EMBA 十期

惠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11.  涂勇   EMBA 十五期

上海市海华永泰(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12.  谈林   EMBA 四期

江苏硕石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