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

教务办公室(Educational Services Office)以学院汇聚国际一流师资、培养高端金融人才、构筑开放研究平台、形成顶级政策智库为使命,致力于协助学生满足培养要求,不断追求最佳个人和专业发展水平,实现学术、职业以及社会贡献的目标。

教务管理

教务办公室(Educational Services Office)以学院汇聚国际一流师资、培养高端金融人才、构筑开放研究平台、形成顶级政策智库为使命,致力于协助学生满足培养要求,不断追求最佳个人和专业发展水平,实现学术、职业以及社会贡献的目标。

学院弘扬求真务实、科学严谨、追求卓越的优良学风,学术诚信是学院文化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全体学生应以《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学术规范与诚信管理规定》为指南,在学习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尊重科学,诚实守信,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建立良好的学术氛围和研究环境。

对于认定存在考试作弊、学位论文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学院将根据规定程序,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作出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学院通报批评、强制延期毕业、暂缓学位申请、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在校学生给予相应处理、在职人员通报起所在单位等处理决议。

对于其他违纪处分的种类,由轻至重依次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 对违反学术规范行为的查处,学院将坚持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的方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教育与处理相结合的办法,严肃查处,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联系我们
Email:
eso@saif.sjtu.edu.cn
Address:
上海市淮海西路211号401室
课程注册

学生根据学院相关制度参与选修课程,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系统完成选课流程。选课流程包括三个轮次。第一轮次:竞价(Bidding;第二轮次:先到先得(First Come, First Served;第三轮次:补退选(Add & Drop。学生可以在三个轮次的规定时间内进行选课。

选修课第一节课为试听,学员可根据试听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作退课或者选课。选课结果确定后,学生应按要求完成所选课程并通过考试。

在保证教学正常秩序的前提下,学院开放一定课程的旁听席位给有浓厚学习兴趣,并学有余力的学生。在读学生、校友和项目推荐人等可根据《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旁听课程规则》提出申请,授课教师同意后旁听课程遵守课程管理的相关规定,参与教学活动。


课程规定

学生应参加课程的所有教学活动,并遵守课程管理制度。如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出席课程,可提前通过系统办理请假手续。每门课程的旷课学时数若达到或超过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将无法参加该课程的考核,该门课程需重修。

学生根据学院安排进行上课和考试,如有特殊原因,在知晓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延期毕业等风险的前提下,可按照相关规定提出缓修或缓考申请,在得到授课教师同意后,一般可跟随下一级学生同一班级进行上课和考试。

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可申请重修,跟随下一级学生上课和考试。重修后的成绩达到学院规定的中期考核标准所对应的成绩及以上均按照中期考核标准对应的成绩记载,重修后的成绩达到学院规定的中期考核标准所对应的成绩以下,则按照实际成绩记载。若GPA没有达到毕业标准,学生须在GPA统计源课程中任选一门到两门成绩低于学院规定的中期考核标准所对应的成绩(不包含学院规定的中期考核标准所对应的成绩)的课程进行重修,重修后的成绩按照实际成绩记载,且每门课程的重修最多不超过2次。重修后的成绩均记载在重考栏内。

毕业与学位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授予学位的必要条件;是对学生在相关领域进行专题研究或承担实践工作的专门训练;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对专业课程学习的融汇与贯通。在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前提下,学院按照国际一流商学院模式,设定学位论文的质量标准、撰写要求和答辩程序。

学术型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或新成果,并对本学科发展或经济建设、社会进步有一定意义,表明作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学科知识,具有从事学术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专业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有前瞻性、适用性、新颖性和重要性;论文内容强调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论文要综合反映学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调查研和独立工作究的能力。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课程成绩合格并达到规定的总学分和绩点要求;通过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可提出申请授予学位。
成绩管理

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一般采用A+至F的十一级记分制或“通过/不通过”,具体分数级和相应绩点列表如下: 

分数级

A+

A

A-

B+

B

B-

C+

C

C-

D

F

绩 点

4

4

3.7

3.3

3.0

2.7

2.3

2.0

1.7

1.0

0

硕士研究生的GPA基于GPA统计源课程计算,包括必修课程中的GPA统计源课程和相应的限选课。 计算公式为:

平均绩点=∑(绩点×学分)/∑学分

成绩通过学院教学系统发布,学生如对个人成绩存在疑问,请与授课教师直接联系沟通,进行答疑。若未能达成一致,学生则需在成绩公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向教务办公室(ESO)提出正式书面申诉,过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申诉。

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保障。所有学生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学生守则》,遵守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必须本人持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历学位证书,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在注册日到指定地点办理注册手续。

学生因病或个人特殊原因中断学业,应办理休学手续提供相关证明休学期满后要求复学需书面提出复学申请。学生在读时间超过规定学习年限,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未完成学位论文,成绩合格但未达到毕业要求,可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研究生,作肄业处理,学校颁发肄业证书。因违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的研究生,学校不发给肄业证书。


教学规定

教学管理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和加强课程教学管理,建立和维护良好的课程教学秩序,是提高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

教务办公室根据各项目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课程,安排确定上课时间、周数、地点、容量、任课教师等要素。排课完成后输入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并把课程表公布给项目、学生其他相关部门。任课教师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学。为保证教学计划的严肃性,凡列入课程表的课程须按时开课。课程表一经排定,原则上不能更改,并严格执行,以保证课程教学秩序的稳定。

任课教师应配合教务办公室做好开课、选课、课堂管理、考试安排、成绩录入、教学评估以及课程考核原始资料交存等管理工作。研究生课程考试的原始资料,如试题、试卷均由教务办公室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五年。


教学支持

保证课教师的日常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学院课程配备了带课老师(Course Coordinator简称CC)和助教Teaching assistance简称TA)。

带课老师主要提供教学相关的行政支持及后勤保障工作配合任课教师完成该门课程的过程管理,包括课程安排通知,教学设施准备安排监考成绩发布教学资料归档等工作。助教则为任课教师和学生提供学术专业方面的支持,包括协助任课教师进行课堂考勤,打印发放讲义,收发批改作业课后辅导答疑等。

根据任课教师求,教务办公室负责购买课程所需的书籍、案例教学软件等辅助教学工具作为教学内容的主要载体,学院坚持选用国际一流商学院使用的教材、案例和参考书,同时与国际知名案例中心签署长期的案例使用协议,由专人负责教材与案例的采购与保管,供教学使用,为学生提供与国际同步的课程资料。

成绩评定
任课教师和阅卷教师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学生的课程成绩,保证成绩的含金量,保持成绩的正态分布。

课程总成绩的评定,既可以最后的考试成绩为依据,也可以综合平时成绩(包括测验、作业、报告、实验和实践等)和期末考试成绩加以评定。一般情况下,课程成绩如果仅由平时成绩与笔试成绩组成,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需将成绩递交学院教务办公室;如果课程的成绩不仅由平时成绩与笔试成绩组成,还由小论文、大作业、面试成绩等组成,则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需将成绩递交至学院教务办公室。成绩要求需符合《上海高级金融学院研究生成绩管理细则》规定,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的成绩经审核,向学生公布。

学生如对个人成绩存在疑问,可与授课教师联系沟通。若未能达成一致,学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向教务办公室提出正式书面成绩申诉。学院教务办公室将在接受正式书面申诉后的10个工作日内回复结果或成绩申诉进展。
后勤保障

学院为任课教师提供全方位的后勤保障支持,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教务办公室会根据要求,为相关授课教师预订酒店住宿安排车辆接送、分配办公室、协助办理银行卡、提供税单及工作邀请,以及财务方面的相关支持等

学院为任课教师提供Internet访问服务及其他学院内信息化服务,包括教务管理系统使用权限学院邮件系统,WIFI无线网络及打印、复印等必要的IT支持